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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二试/延考的考生,抓紧时间赶紧注册了
医师**注册的,根据所在医疗机构工作开展情况注册相应专业,鼓励注册同一类别 1-3 个专业;鼓励注册儿科、康复医学、急救医学、精神卫生、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医学检验、病理等人才短缺专业。
已执业医师只注册一个专业的,可根据所在医疗机构工作需要加注同一类别 1-2 个专业。具体依据原卫生部、**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卫医发〔2001〕169号)第六条办理。
临床类别医师参加儿科医师、精神科医师、全科医师等转岗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可在原有执业范围上加注相应专业。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3.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4.甲类、乙类传染病传染期、精神疾病发病期以及身体残疾等健康状况不适宜或者不能胜任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工作的;
5.重新申请注册,经考核不合格的;
6.在医师资格考试中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7.被查实曾使用伪造医师资格或者冒名使用他人医师资格进行注册的;
8.**卫生计生委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医师变更主要执业机构,注册执业范围继续有效。
根据《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医师跨执业地点增加执业机构,应当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增加注册。执业助理医师只能注册一个执业地点。
执业医师不仅可在省域行医,也可跨省执业。医师跨执业地点增加执业机构,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增加注册即可。目前已经有医生获得在 2 个省域内、甚至 3 个省域内执业的资格。
增加注册地点一定要提前联系增加地卫健委相关部门,咨询了解相关办理流程,方便后续手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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