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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陕西人事考试网发布《2023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考生公告》,共12名执业药师考生被取消该科成绩/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且记入档案5年,具体什么原因?快来看看吧!
01 陕西:执业药师考试违纪处理
公告内容如下: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经核实有关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事实后研究决定,拟对参加2023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陕西考区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应试人员作相应处理。
此公告涉及的违纪违规应试人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根据有关规定向省人事考试中心书面提交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02 违规原因及处罚
序号 | 考生姓名 | 科目 | 准考证号 | 违纪类别描述 | 适用条款 | 处理结果描述 |
1 | 毛* | 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 661304606627 | 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六条第一项 | 当次该科目成绩无效 |
2 | 王* | 药学专业知识(一) | 261304205102 | 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六条第一项 | 当次该科目成绩无效 |
3 | 赵* | 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 561304404829 | 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考场,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六条第四项 | 当次该科目成绩无效 |
4 | 沈*玛 | 药学专业知识(一) | 261304300920 | 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考场,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六条第四项 | 当次该科目成绩无效 |
5 | 王* | 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 661304408125 | 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六条第一项 | 当次该科目成绩无效 |
6 | 刘* | 药事管理与法规 | 161304200618 | 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六条第六项 | 当次该科目成绩无效 |
7 | 陈*娟 | 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 | 761304700627 | 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六条第一项 | 当次该科目成绩无效 |
8 | 李* | 药事管理与法规 | 161304702506 | 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六条第六项 | 当次该科目成绩无效 |
9 | 洪*霞 | 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 561304508824 | 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六条第一项 | 当次该科目成绩无效 |
10 | 刘*东 | 药事管理与法规 | 161304300512 | 使用禁止带入考场的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的; |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七条第五项 | 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
11 | 汤*波 | 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 561304600821 | 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六条第一项 | 当次该科目成绩无效 |
12 | 郭*虎 | 药学专业知识(一) | 261304303708 | 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六条第一项 | 当次该科目成绩无效 |
从陕西官方公布的考生违纪违规信息及处理意见可以看到
以下考试违规行为将接受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的处罚。
使用禁止带入考场的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的
以下考试违规行为将接受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考场,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03 考场违规行为及处罚
执业药师考试违规违纪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罚,各执业药师考生务必提前了解,严格遵守同时避免因不清楚、疏忽而影响考试成绩:
01 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一)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二)经提醒仍不按规定书写、填涂本人身份和考试信息的;
(三) 在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规定以外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
(四)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五)未用规定的纸、笔作答,或者试卷前后作答笔迹不一致的;
(六)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七)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带出考场的;
(八)故意损坏试卷、答题纸、答题卡、电子化系统设施的;
(九)未按规定使用考试系统,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十)其他应当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的违纪违规行为。
02 有下列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一)抄袭、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二)互相传递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等的;
(三)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
(四)本人离开考场后,在考试结束前,传播考试试题及答案的;
(五)使用禁止带入考场的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的;
(六)其他应当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03 有下列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一)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二)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三)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违纪违规行为。
「成绩取消」这件事,已经不是第一次出现在执业药师考试中了,每年基本上都会有考生由于考场违规违纪而被处罚!
24刚开始备考的伙伴们,一定要提前了解好这些必要的规章制度,尤其是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务必要符合报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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